杭州市殡葬管理条例/第二章 火葬管理第十八条有效火葬区内禁止土葬。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或提供运输工具运载应当火化的尸体搞土葬。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8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