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全民健康促进条例/第七章 健康产业第四十六条有效支持医疗卫生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协同开展健康科技攻关,营造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的良好环境。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本单位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制度,按照有关规定积极参与知识产权归属和权益分配制度改革,可以将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者长期使用权赋予完成人,并就权属份额、收益分配方式、转化决策机制等作出约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