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全民健康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全民健康促进工作(以下简称健康促进工作)及相关保障、监督活动,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