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禁毒条例/第四章 戒毒管理与服务第三十九条有效对社会面吸毒人员实行风险分类评估管理制度,根据其染毒种类、染毒程度、行为特征、戒毒次数、戒断时限、家庭环境、就业情况等因素进行风险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实施差别化管理;对评估后确定为长期低风险的吸毒戒断人员,可以在其作出书面承诺后,实施无感式管理。社会面吸毒人员风险分类评估管理的具体办法,由省公安机关制定并报省人民政府同意后实施。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26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