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档案条例/第二章 档案机构及其职责第十三条有效国家档案馆应当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增进馆际交流和业务合作,提供档案目录数据汇集、重点档案保护开发、档案数字资源备份等技术指导和服务。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