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有效

各级机关应当严格精简会议、节约办会,执行会议分类管理、分级审批制度,从严控制会议规模、会期。会议费保障按照相关标准和程序执行。

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