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机关运行保障条例/第四章 服务保障第二十二条有效各级机关应当严格精简会议、节约办会,执行会议分类管理、分级审批制度,从严控制会议规模、会期。会议费保障按照相关标准和程序执行。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