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章 业主、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第二十条有效业主大会可以设立业主监事会或者独立监事,负责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并履行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业主大会设立业主监事会或者独立监事的,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应当对业主监事会或者独立监事的职责、议事规则和工作经费,以及监事的选举规则、资格、人数、任期等事项进行约定。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