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七章 附则第一百一十三条有效业主决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实施自行管理或者委托其他管理人管理的,参照本条例有关规定执行。但是,电梯、消防等有特定要求的设施设备,应当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维修和养护。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第一百一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一百一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