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七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第七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物业服务质量评估机构弄虚作假,出具的评估报告有虚假内容、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