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六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占用、挪用物业费中单列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专项资金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责令退还。

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