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修改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应当遵循科学规划、分类管理、严格保护、合理利用的原则,维护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保护与其相互依存的自然和人文景观,保持、延续历史文化名城的传统格局和风貌。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20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