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四章 提名候选人第二十条有效村民委员会选举实行差额选举。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候选人的名额各比应选人数多一名,委员候选人的名额应比应选人数多一至三名。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中,应当至少有一个妇女名额。被提名推荐的女性候选人经投票均没有被确定为候选人的,按照得票多少确定一名女性候选人。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