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南朝陵墓石刻保护条例第二条有效本市行政区域内南朝陵墓石刻的保护、管理、研究、利用和文化传承等活动,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南朝陵墓石刻,是指南朝帝后陵、王侯墓的石刻、墓葬和相关陵园遗址等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对象具体包括:(一)石兽、石柱、石础、石龟趺等遗存;(二)墓葬、神道、陵墙以及相关附属建(构)筑物等遗存;(三)周边环境和历史风貌。地方法规 · 镇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