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第八章 监督公开第六十四条有效常务委员会可以通过常务委员会公报、代表履职网络平台等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通报有关行使监督职权的情况;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或者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向社会公布有关行使监督职权的情况。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第六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