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应当鼓励和支持扬尘污染防治的科学技术研究,引进新技术,使用新设备,推广新工艺。

地方法规 · 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