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以下简称秸秆)综合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公共安全,促进绿色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8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