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东海水晶产业发展促进条例/第四章 创新发展第三十三条有效市、东海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支持东海水晶产业研发设计、概念验证、孵化、中试服务、检验检测等共性技术平台建设,汇聚行业数据资源,推广共性应用场景。鼓励境内外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企业和个人在东海县设立水晶领域合作研发平台,建设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科创平台,推进水晶产业技术创新以及应用转化平台融合发展。地方法规 · 连云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