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有效文化广电和旅游部门应当加强水晶相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发展工作,鼓励和支持单位和个人成立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机构,兴办水晶专题博物馆、展览馆和传习所,展示、传承、传播和研究水晶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加强水晶雕刻代表性传承人梯队建设,支持水晶雕刻代表性传承人、工艺美术大师、水晶雕刻从业者开展技艺改进、传承与传播活动。鼓励开展技艺培训、收徒授艺,推动东海水晶雕刻技艺的创新发展。
东海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东海水晶传统工艺名录,对列入名录的手工雕刻、镶嵌拼接等核心技艺依法实施保护。
地方法规 · 连云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