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市、东海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水晶检验检测机构建设,科学设置检验检测机构,培育水晶产品检验检测品牌,提高水晶产品检验检测能力和质量。

依法取得资质许可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资质许可范围内,按照相关标准、技术规范、方法从事水晶检验检测活动。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取得资质许可,不得从事水晶相关检验检测活动。

地方法规 · 连云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