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有效

消防救援部门在执行火灾扑救任务时,对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消防车扑救作业场地等妨碍灭火救援的车辆和其他障碍物,可以依法予以清理。

地方法规 · 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