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消防救援条例第三十四条有效对在消防救援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地方法规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2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