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消防救援条例第十五条有效消防救援机构应当会同卫生健康部门和相关单位建立消防救援和院前医疗急救联动机制,实行119消防报警和120急救中心应急合作。地方法规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2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