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发展规划条例/第五章 监督第三十七条有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组织编制和实施相关规划的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