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南朝陵墓石刻保护条例第七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与镇江市人民政府加强南朝陵墓石刻的协同保护,在考古发掘、学术研究、展示利用、资源整合以及跨区域执法协作等方面开展合作,强化保护规划、保护技术标准以及制度规范的衔接,推动南朝陵墓石刻历史文化内涵挖掘阐释、文旅融合创新发展、世界文化遗产联合申报等工作,提升南朝陵墓石刻的国际国内知名度和影响力。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