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南朝陵墓石刻保护条例第二十条有效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文化和旅游等有关部门应当挖掘南朝陵墓石刻承载的南朝文化资源,因地制宜推进南朝文化的活化利用,促进文化创意产品研发,拓展文化服务内容,促进南朝文化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鼓励博物场馆、遗址公园、文化旅游企业等打造具有南朝陵墓石刻历史文化特色的旅游项目,开展新型文化旅游服务。鼓励和支持单位、个人依法开展与南朝陵墓石刻相关的文艺作品创作。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