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四条有效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27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