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有效鼓励取得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的运输单位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提倡取得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的运输单位采用新型环保智能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地方法规 · 松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5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