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章 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第三十六条有效利用公共场地举办大型活动的,组织者应当与环境卫生作业单位协商保洁事项,及时清理场地。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4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