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赛汗塔拉城中草原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生态功能恢复、管护和自然景观修复等实际需要,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将城中草原保护和管理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