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赛汗塔拉城中草原保护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六条有效在城中草原监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