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

建立城中草原湿地资源优先保护制度。

城中草原范围内及周边的新建项目施工,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地下水位不受影响。

对城中草原湿地水源应当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市人民政府应当对因水资源缺乏导致功能退化的城中草原湿地,采取措施,通过恢复自然水系或者人工调水等措施及时进行补水,恢复湿地功能。

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