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第三章 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第二十三条有效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内经依法批准的街路巷的传统名称一般不得更名。地方法规 ·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