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条
有效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完善建筑市场统一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信用信息数据库,记载建筑市场活动中各单位和注册执业人员的信用信息,并向社会公开。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建筑市场活动中各单位和注册执业人员的信用状况实行分类管理,依法加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的管理,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采取防尘措施,落实扬尘污染防治责任。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