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从事建筑市场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循诚实守信、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绿色低碳的原则。

建筑市场管理应当坚持统一开放、公开公正、智慧高效、优化服务的原则。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