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应当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必须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安全实用、保护环境的要求,有利节约和综合利用土地、能源、水资源和材料,力求经济美观。鼓励采用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先进设备、新型材料和现代管理方法。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4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