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第十二条有效代表在审议议案和报告时,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向本级有关国家机关提出询问。有关国家机关应当派负责人或者负责人员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