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有效

本条例施行前已建成的农贸市场不符合农贸市场建设规范的,应当按照建设规范进行升级改造;属于违法开办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依法处置。

地方法规 · 百色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