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澄碧河水库水质保护条例第十五条有效在水库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除应当遵守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外,还禁止下列行为:(一)向水体或者在水岸丢弃塑料泡沫、包装袋、玻璃瓶、饮料罐等垃圾;(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地方法规 · 百色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9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