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碳酸钙产业发展促进条例第四条有效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碳酸钙产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促进碳酸钙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碳酸钙产业发展统筹协调工作机制,研究解决碳酸钙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服务保障碳酸钙产业高质量发展。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加强对碳酸钙产业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协调,支持税务机关依法做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协助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做好碳酸钙产业发展促进有关工作。地方法规 · 贺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