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碳酸钙产业发展促进条例第十七条有效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完善碳酸钙产业质量监管制度,推进碳酸钙产业质量提升。鼓励和支持碳酸钙产业企业申请质量认证,提高产品质量和品牌信誉。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完善和落实碳酸钙品牌培育、保护和运用机制,引导和支持碳酸钙产业企业加强品牌培育管理。鼓励和支持碳酸钙产业企业参加博览会、展会、推介会、专业论坛等活动,加强品牌宣传推介。支持碳酸钙产业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高品牌竞争力。地方法规 · 贺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