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条

有效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依法与其从业人员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为灵活用工人员优先缴纳工伤保险。

鼓励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提供多样化商业保险保障,有效防范和化解职业伤害风险。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