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邮政、快递、交通、商贸、电商、供销等融合发展,共建共享农村末端配送网络,健全县、乡、村三级寄递物流服务体系,畅通农产品出村进城和消费品下乡进村渠道,服务乡村全面振兴。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