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秦安县人民政府文物、知识产权等部门以及大地湾遗址保护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大地湾遗址相关的名称、标识、文化品牌的建设和传播工作,推动其商标、域名注册和相关知识产权保护。

地方法规 · 天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