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第六章 询问、专题询问和质询第六十二条有效常务委员会开展专题询问前,主任会议或者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可以组织开展专题调查研究,梳理问题清单,并将有关专题调查研究报告和汇总的有关方面意见发给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六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