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有效

开发区管理机构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设置必要的内设职能机构。

鼓励开发区创新选人用人机制,注重选拔配备熟悉经济以及产业领域的人才,按照有关规定面向省内外公开选聘;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探索实行编制分类管理、人员统筹使用;支持开发区管理机构、开发运营公司和行政事业单位之间按规定实行人员双向交流。依法依规推行以绩效考核为核心的薪酬制度。支持开发运营公司建立更加灵活、市场化程度更高的人事薪酬管理制度。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