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三章 保护与管理第二十九条有效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城市绿化资源调查、监测监控,对绿地种类、分布、权属、养护以及城市古树名木等资源情况进行定期普查,建立城市古树名木、城市公园名录和城市绿化养护档案并及时更新,对城市绿地资源实行动态管理。地方法规 · 张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