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节约用水条例/第八章 附则第五十三条有效本条例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2004年5月28日河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的《河南省节约用水管理条例》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5日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