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规定,公共供水企业发现供水管网漏损或者接到漏损报告后超过二小时未赶赴现场处理的,由城市供水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