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有效

公路沿线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公路养护划定料场和取水处。

在县级人民政府划定的料场和取水处挖砂、采石、取土、取水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故阻挠和非法收费。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