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公路管理条例/第三章 公路养护第十八条有效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公路养护技术标准,加强对公路养护的监督管理,保证公路畅通。公路养护应当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科学决策,集约高效。加强公路基础设施的日常保养和维修,保持路面平整,路拱适度,路肩整洁,边坡稳定,排水通畅,桥涵构造物完好,标志标线完善鲜明,符合绿化要求。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5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